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应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按此原则计算出的分配额度低于0.05元/股时,可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但应保证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纯利润是负,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

  公司主要生产离合器和驾驶室液压举升系统产品,商用车为公司的主要市场。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22年汽车产销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货车产销分别完成277.8万辆和28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3.4%和32.6%;客车产销分别完成40.7万辆和40.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9.9%和19.2%。其中重型货车1-12月累计销售67.2万辆,同比下降51.8%。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是谋划布局产业集群。聚焦武器装备“三化”融合和汽车行业“新四化”发展的新趋势,做强传统产业,做大战略产业,培育新兴起的产业,加快建设产业集群,推进从零件供应商向系统集成供应商转变。

  二是加快培育新兴起的产业。加快AMT相关这类的产品开发,实现产业化,推动新能源扭转减振器小批量供货。

  三是推动传统产品升级。开展产品成本优化,强化和延伸现有产业链,提升传统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深耕细作国内市场。加快离合器和液压举升产品的全新市场开发,推进液压尾板在民用主机厂等市场的批量供货,并通过AMT系统、智能离合器系统、电液压锁等产品培育新的增长点。

  二是精准开发国际市场。找准国际市场定位,积极寻求市场商机,开发全新业务产品国际销售路径,形成销售规模。

  三是创新开拓零售市场。建立数字化营销新模式,开展自媒体营销,精准开发终端市场。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科技发展规划和产品技术路线图、科研平台利用,加强本部同分子公司技术交流和联合开发,提升协同创新效果。

  二是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激励。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保障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构建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一是创新引才赋能。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发挥苏州研发中心“人才飞地”作用,支撑科技发展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

  二是系统育才赋能。开发全序列职业发展层级及人才认定体系、构建人才培养共同责任体系,落实科技人才“一人一策”培养计划,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是市场化用才赋能。加强市场化机制改革,完善薪酬绩效体系优化,强化工效联动机制,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实施高层次人才“一人一策”契约化管理。

  一是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做好董事会与管理层分工授权,细化决策主体工作清单,认真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二是提升成本控制能力。优化资金平衡管控、强化财务筹划运营、全面预算过程管控、成本结构优化、绩效体系完善,确保经营目标、决策部署的刚性落实。

  三是提升精益管理能力。深入实施信息化规划,推动数智化转型,鼓励全员创新创效,内部挖潜,外部增收。

  四是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落实质量制胜战略,推进三年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落地见效,离合器、液压举升机构产品质量损失率同比改善。

  五是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构建“六位一体”风险防控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合规经营等风险管理架构,落实安全发展战略,把握安全管理规律,持续巩固安全治理成果。

  一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深化群团文化建设。以企业文化为抓手,引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李鑫委托董事马振来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全面预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办理存贷款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易包括与一汽集团系、兵器工业集团系、东北工业集团系关联法人及子公司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15.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4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5.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2022年度绩效薪酬兑现情况、修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制定〈2023年度经理层薪酬和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 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2、3、6、8、10、11、13、14、15、18、19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办理存贷款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2,405.1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23,505.28元,截止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73,508.48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2,405.1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23,505.28元,截止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73,508.48元。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较少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中小股东以及公众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该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紧固件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销售,润滑油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密封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轴承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鞍山兵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东北地区派驻机构。

  关联关系:子公司长春一东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和韩国东进精工株式会社合资组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6%的股权,韩国东进精工株式会社持有其44%的股权。

  经营范围:军用机电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科研加工制造热能转供,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固定资产租赁。(以下各项由下属分公司实施经营:金属材料、五金化工、水泥建材、电线电缆、食品饮料、仪器仪表、汽车零部件、非标准设备研制、机械动力设备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电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辅助设备开发咨询转让;自行研制新产品试销;计量器具研制开发测试咨询,建筑工程设计咨询管理;技术信息服务,餐饮住宿)。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防排爆器材;反恐防爆、排爆系列产品及非标仪器设备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生产、制造、销售。

  经营范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汽车零部件(除发动机)、光学仪器、铸件、锻件、机械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气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系统内房屋维修、水暖维修(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

  关联关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为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与其相关的电池、电机、电控,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智能产品及设备、铸锻件毛坯等的开发、设计、试验、检测检定、制造及再制造、销售;机械加工;工具、模具及设备等的设计、研发及制造;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程建筑等业务组织和投资管理及服务;物流、仓储、租赁、能源、回收利用、二手车等相关衍生业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咨询、技术、商务、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业务;不包括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软件及信息、劳务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和国内劳务派遣)

  关联关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向一汽集团所属相关整车厂及发动机厂配套销售离合器产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氮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生产、销售(以上三项凭资质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及轮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制造,汽车和专用汽车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铁路车辆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发动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计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氧气制品设计、销售;机械制造;汽车、铁路车辆及工程机械设计、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抽油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铁路车辆、工程机械、抽油杆、抽油管、接箍管、发动机等产品零部件,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检测和校准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关联关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在许可证核定事项范围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生产、销售铁马牌汽车及配件(按公告核定产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重型汽车变速器、电表、水表、模具、机械配件,机械加工,车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种植业,园艺设计,进口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理化检测,资料翻译,零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关联关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为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自行车零部件,机械配件加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件备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工具、工装加工、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为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国防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武器弹药制造;机械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加工制造;压力容器、复合材料、建筑材料、粉沫冶金制品、木材的加工、制造;水、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转供应;水电管网维修;给排水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制造、维修;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电器安装与维修;机械设备(不含电力设备)修理、安装、调试;电讯器材维修、加工、零售;计量服务;职业技能评价;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公司与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关联关系: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与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0日);住宿;销售棉花、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重油、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建筑材料、铁矿石及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煤炭、稀贵金属、石脑油、燃料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体育用品、服装、百货、皮革及制品、文教用具、纸、纸制品、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摩托车的维修及租赁;仓储;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招标代理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住宿、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用塑料管路总成及注塑件和自动化用各种管路、管件、缸类、阀类;生产橡胶及金属管路总成(以上各项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汽车零部件及气动、液压行业用管路、管件的研究、开发、检测、技术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长春亚大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卡车的制造;制造车辆的内燃机;生产车辆及其发动机的零件和配件;冶金生产和金属制品的生产;工具生产;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开发;使用代表国家机密的信息进行工作;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保护国家秘密;会计业务;买卖车辆;从事汽车零部件,零件和配件的交易;投资活动;对外经济活动;现有法律未禁止且不禁止的其他业务与公司业务目标不一致。联邦法律规定了其清单的某些业务可以由公司只有在获得特别许可(许可证)之后。

  关联关系:子公司“Yidong Clutch RUS”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和“卡马斯对外贸易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省绪成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ПАО КАМАЗ为“卡马斯对外贸易仓储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开展光电集成研究,促进电子科技发展。半导体及混合集成电路研制特种器件、传感器件研制 电子模块研制 相关整机研制

  关联关系:公司与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开展发动机技术研究、新型动力研制、拓展研究应用领域、促进科技发展。包括:发动机整机及相关零部件技术研究、试验验证、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发展;机械设备及电子仪器仪表研制;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报废机动车拆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装箱制造;安防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军用、民用汽车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及非公路矿用车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出口汽车底盘、整车、工程机械车、非公路矿用车和零部件;移动方舱研发、生产、销售、服务;进口科研生产试制所需材料和零部件、机电设备及备件;增值电信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关联关系:公司与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造组装等速万向节,安装等速万向节的传动轴;汽车零部件设计及销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吉林北方捷凯传动轴有限公司为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军用机电产品及零部件的科研、加工、制造;热能转供;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固定资产租赁;钢材、铝材、铜材经销;反恐防暴、排爆系列产品及其非标仪器设备研究、开发、咨询、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法律和法规禁止除外);轻量化汽车组装;仪器仪表、实验室分析仪器检测;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依照法律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实现;教育职工提高素质,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工会委员会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金属结构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灯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子公司“Yidong Clutch RUS”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和“卡马斯对外贸易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省绪成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

  营业范围:提供信息化服务。计算机系统开发、集成与运行维护计算机软件应用系统研制、开发与技术服务 数据与信息服务 软件测评 软件工程化、卫星通信系统设计与服务 相关培训与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信息中心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一)公司每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年度销售(采购)合同,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离合器产品、采购生产离合器原材料以及开展其他与企业经营相关业务。

  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公司于2020年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及开立结算账户办理资金结算等相关业务。协议期限三年。

  在关联方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定价:公司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利率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利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结算费用水平。

  预计2023年度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利率为:0.37%(活期10万以下0.37%,10万以上1.21%)—1.42%(七天存款),暂无每日最高存款限额;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贷款利率范围为3.45%;年度授信总额为8,000万元。

  1.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的关联方是国内主要的汽车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商,是公司的主要客户;采购产品的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均通过市场竞价完成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符合人民银行各项规定的前提下能够提供优质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和价格,公司按择优选择原则,将继续履行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通过市场竞价完成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完全遵循市场化运作模式,不因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而受影响,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09日(星期二) 至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总经理刘晓东、独立董事马鸿佳、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勇、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高英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6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 至0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章程》(2022年10月修订)要求及公司经营需要,需对《公司章程》中第十条和第十四条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7月21日至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543,465.76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财政补助中的1,543,465.76元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损益,上述收到的财政补助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177,394.75 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8,444,390.31元,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合计-513,835.34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70,633.6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79,935.02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8,444,390.31元。

  公司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0,661.40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8,177,394.7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下一篇:丹回路车站能否设个红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