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3-09-14 资讯动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27号),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由于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该内容已在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中进行了披露,但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在年度报告中未做披露。现对《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中“(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补充更正如下:

  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了变更。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依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依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本公司已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3,910,626.58 元;从“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539,939.85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除此之外,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其它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27号),接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2016年税金及附加合计金额为1,145.79万元,较上年同期676.14万元增长69.46%;2016年管理费用为1.11亿元,较上年同期9,772.88万元增长13.30%。请说明以下内容:

  (1)你公司是不是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将自2016年5月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是,请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中做补充说明。如否,请说明未做上述会计处理的合法合规性。

  1. 我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3,910,626.58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上述事项已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中进行披露,但由于工作疏忽,在年度报告中未做披露,我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中做补充说明。

  公司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意见(大华核字[2017] 002773号)认为:

  我们是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进行审计的。

  公司已根据上述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交易事项做了调整,包括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3,910,626.58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没有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没追溯调整,该等事项已经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中予以披露。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2亿元,同比上升2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9,416.75万元,同比上升155.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8,359.80万元,同比上升218.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86.88万元,同比下降50.31%。请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你公司不同业务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市场地位、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和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经营性现金流等因素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282.8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396.03万元,增幅23.64%。营业收入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国内特高压建设需求加大,以及受“一带一路”影响国外订单增加的影响。

  目前,我国电瓷绝缘子行业内中低端产品竞争较为激烈,高端产品领域竞争相对平缓。国家电网公司采用的特高压电瓷绝缘子是国内最高等级产品,也是我公司主打产品,现该领域内具备供货资质的仅有我公司、NGK唐山电瓷有限公司、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精诚高压绝缘子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其中我公司技术实力丰沛雄厚,生产能力领先,中标金额和数量处于领先地位。

  特高压输电是解决我国大规模、远距离送电的重要工具,经过十几年的研究、论证和实践,我国的特高压项目经验日益丰厚,逐步具备可大面积推广条件。2015年开始,因用电需求增加,环保诉求提升,国内特高压项目建设迅速加快(详见《2012年至今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项目招标进度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年均两条特高压项目进行绝缘子产品招标。2015年开始,项目建设速度迅速加快,年均招标量为四条特高压项目。另外,因特高压项目规模较大,常常会出现跨年度产品交付情况,所以部分2015年中标项目在2016年履约,这导致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增幅明显。

  我公司2016年履行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项目有:榆横-潍坊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中济南-潍坊1000千伏一般线路工程(全部山东境内)、锡盟—江苏泰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江苏公司部分)、晋北—南京±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瓷、复合)、锡盟-山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全年国内出售的收益59,754.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39.99万元,增幅达27.64%。其中特高压项目实现收入28,276.00万元,是公司有史以来最多的年份,与2015年的19,878.00万元相比增加了8,398.00万元,增幅达42.25%。

  2016年我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积极扩大对外宣传,提升品牌形象,并加大与总包单位的沟通协作,国外销售市场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新的突破。随着“一带一路”的进一步推进,国内EPC承包商在国际市场上承揽了多项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使我公司的绝缘子在亚洲的巴基斯坦、菲律宾、缅甸;南美的厄瓜多尔、委内瑞拉;非洲的苏丹、肯尼亚、赞比亚、安哥拉等国家的电力市场上扩大份额。2016年全年出口出售的收益15,526.6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30.75万元,增幅达10.94%。

  201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9,568.5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955.30万元,增幅16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59.8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732.43万元,增幅218.18%。利润大幅度的增加的问题大多是:

  (1)销售毛利大幅度的增加。2016年国内外良好的绝缘子市场为我公司带来了发展机遇,与上年相比因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毛利额4,726.00万元。因履行的特高压项目增加导致产品结构优化,同时产量增加带来了规模效益,使得产品成本降低,综合毛利率比上年提升4.69%,其中我公司2016年销售550KN产品57.50万只,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7.60万只,该产品单位成本比2015年降低10.83%,受其影响,公司销售综合毛利率也得到提升,全年因此增加毛利额3,531.00万元,上述因素导致全年总体毛利额较上年增加了8,257.00万元。

  (2)期间费用影响。2016年期间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75.26万元,主要是2016年我公司摊销的股权激励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72.01万元。

  (3)资产减值损失影响。2016年我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13.05万元,根本原因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4)所得税费用影响。2016年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18.44万元,根本原因是2016年盈利增加所致。

  上述因素导致全年净利润增加5,955.30万元,由于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07万元,导致扣非后净利润增加5,732.43万元。

  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86.88万元,与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49.28万元相比,减少了6,062.40万元,减少了50.31%。根本原因如下:

  (1)2015年度实现出售的收益60,886.84万元,销售回款70,961.89万元。销售回款额较多的根本原因是2015年除正常经营回款外,又收回2014年确认收入的浙北-浙中-浙南-福州1000千伏交流线路工程和西藏昌都电网与四川电网联网输变电工程的投运款3,408.27万元,收回2013年确认收入的溪洛渡左岸-浙江金华±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和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90万元,因此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实际经营情况相比偏高。

  (2)2016年度实现出售的收益75,282.86万元,销售回款72,616.44万元。对比2016年的出售的收益,全年的销售回款比较小,根本原因是2016年末执行的部分合同所对应的回款基本于2017年第一季度收回(根据我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显示,我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6,699.44万元),包括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回款1,115.03万元,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回款1,037.78万元,神华罗源湾电厂-洋中500千伏线万元,国华宁东电厂二期、方家庄电厂接入灵州变750kV线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812.69万元。

  因上述原因影响,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幅度较大。

  基于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形势,国内同行业公司在2016年均获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也有类似我公司出现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2)你公司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净利润上着的幅度远超同期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着的幅度,请结合真实的情况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幅度不一致且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16年随着我们国家特高压建设需求加大,同时受“一带一路”影响所带来的国外订单增加,国内外良好的市场环境给公司带来了高额的营业收入,同时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都较上年度有大幅度提高。然而我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却大幅度减少,还在于2015年回款金额偏高及2016年部分货款于2017年一季度收回。

  通过上面的表格能看出2015年营业收入60,886.84万元,与2014年59,160.40万元相比增长了1,726.44万元,增长幅度不大,而2015年末应收账款原值38,147.48万元,与2014年42,889.80万元相比减少了4,742.32万元,减少幅度很大。还在于2015年收回2014年确认收入的浙北-浙中-浙南-福州1000千伏交流线路工程和西藏昌都电网与四川电网联网输变电工程的投运款3,408.27万元,收回2013年确认收入的溪洛渡左岸-浙江金华±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和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90万元。与2016年的预收账款余额959.21万元相比,2015年预收账款增加了812.69万元,说明2015年预收款项高于2016年的预收账款数,上述因素导致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实际经营情况相比偏高。而2016年度第四季度的出售的收益所对应的回款基本于2017年第一季度收回,根据我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显示,我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6,699.44万元,因此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幅度较大。

  问题三、报告期内,你公司2016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净利润较为稳定,而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剧烈波动,其中第一、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请结合你公司不同业务板块收入构成、成本确认、费用发生、销售回款等情况分析2016年各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波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我公司2016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净利润较为稳定,而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剧烈波动,其中第一、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这与我公司的收入确认及销售回款的详细情况有关。

  我公司国内销售主要是通过投标取得订单,然后公司按合同订单组织生产,交货后客户在现场开箱验货合格后开具发票确认收入。产品投入运行后一般有一至二年的质量保证期,该质量保证期起始点为安装使用之日或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在此期间公司须提供售后服务。国内销售项目通常的收款方式为:协议签订后预收部分货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20%);交货验收并开发票确认出售的收益后,在一定账期内收取到货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0--60%);项目投入运行后收取投运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20%左右);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待完成质保之后收取。(注:按照每个客户的要求,不同项目约定的收款方式会略有不同)

  国外销售主要是通过投标取得订单,公司按合同订单组织生产,合同订单一般以美元或欧元计价。产品完工后由国外客户到公司验货,合格后公司做出口报关,并根据报关单确认收入。与国内销售不同,国外销售一般选择安装使用之日后一年和验收合格之日后两年中的较短者作为产品投运后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公司须提供无偿的售后服务。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为:协议签订后预收部分货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客户一般以电汇方式支付),验货合格后公司依据报关单确认出售的收益并开发票后在一定账期内收取部分货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80%,客户一般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我公司会在客户收到质量担保函后三至四个月收取。

  我公司以绝缘子销售为主营业务,一直按照上述收入确认原则确认营业收入,每个季度按照合同交货和验收情况开具发票确认营业收入,结转当期成本,按各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确认期间费用,由此产生各期相应的利润。销售回款也是按上述的回款政策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做,但个别项目的回款会因为一些不确定因素导致延期,尤其是国内项目的投入运行款完全受项目规模、施工进度影响,还有些项目因质保期的不同会影响质保金的收回时间,尤其遇到大项目影响就越发明显。

  2016年第一季度回款较少的原因:2015年预收账款余额1,771.90万元,比2016年预收账款余额增加812.69万元,因此导致2016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016年第四季度回款较少的原因:本季度依据公司签订的产品营销售卖合同约定,需在2016年第四季度履约的合同金额较大,该期间确认的出售的收益较多,而部分已履约合同的销售回款集中在2017年一季度收回,因此导致2016年四季度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以往季度持平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减少。

  总之,我公司产品收入确认及销售回款的方式决定了收入确认及销售回款跨期较长,这种时间上的差异是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变动幅度不相符且波动较大的根本原因,这是由我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决定的,同行业其他公司也有类似情况出现,具有合理性。

  问题四、你公司5位董事、1位独立董事相继离职或解聘,请补充说明离职或解聘原因、离任后是否在公司任职及其在公司的职位(如有)还有是不是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刘桂雪为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多年来一直努力培养新人,打造年轻的管理团队。2013年10月,因常年工作辛劳,体能透支严重,刘桂雪身体状况极差,故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2015年10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经刘桂雪提议,董事会决定由时任总经理的窦刚担任公司董事长,刘桂雪仅保留董事职务。2016年3月,因身体原因且已届退休年龄,刘桂雪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

  为保证企业员工人心稳定,刘桂雪应公司要求,退休后任公司顾问,确保新老班子管理交接的平稳过渡。2017年2月,刘桂雪不再担任公司顾问,在此期间,刘桂雪未参与公司具体生产经营工作,也无权作出决策。

  刘桂雪退休离职后,公司董事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正常运作;同期,在各方努力配合下,企业人心稳定,管理高效,当年业绩大幅增长,该事项未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杜广庆为公司原董事及全资子公司大连盛宝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宝铸造”)的执行董事。2016年6月13日,杜广庆因病逝世,该事项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正常运作;同时,公司及时委派领导接管盛宝铸造的各项事务,未给盛宝铸造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徐科为公司原独立董事。退休前为大连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于2015年10月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2日,为配合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加之身体状况较差,需要休养和治疗,徐科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鉴于该事项会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故直至新提名的独立董事当选后,徐科才正式离职。在此期间,徐科仍积极履行职责,相继参加公司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9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供担保、补选董事、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股权激励草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徐科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该事项未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未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刘春玲为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张永久为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乔斌为公司原董事、采购部副部长。

  2016年10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基于对实际控制人委派董事的预期,且考虑到个人理念、发展思路与企业后续发展可能存在差异,同时为保证董事会运作稳定,时任董事的刘春玲、张永久和吴乔斌在2016年10月26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鉴于该事项导致公司董事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直至新提名董事当选后,上述三人才正式离任。在此期间,刘春玲、张永久和吴乔斌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10月29日召开)和第八次会议(2016年11月8日召开)并发表了意见,该事项未对董事会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离任后,刘春玲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张永久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吴乔斌继续担任采购部副部长。针对分管具体工作,上述三人尽职尽责、努力担当,当年公司经营稳定,业绩增长,该事项未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为2016年度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离职的具体情况。对此。公司均已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予以批露,且补选工作和人员的提名、审核、选举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上述事项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

  问题五、你公司2016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1,125.27万元,较期初有增长。请说明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增长的原因,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目下的保证金、备用金、代垫款项、待认证进项税额、出口退税及往来款的明细、形成原因、性质以及你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请你公司会计师就以上事项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2016年末另外的应收款与期初相比增加了136万元,其中出口退税增加了184.79万元,主要是因为当期出口产品数量增加,公司已于2017年1月收到了该退税款;保证金增加了159.54万元,保证金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因公司在销售市场进行投标时需按招标单位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按照内控管理要求,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内部所有付款需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予以支付,经核对,上述保证金支付均经过了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审批,符合公司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要求。

  备用金主要是差旅费借款及各业务部门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申请的借款,短期内将予以结清。

  注:报告期末,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和大连拉普电瓷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盛宝铸造有限公司、大连亿德电瓷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三箭电瓷金具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印尼KSI公司是我公司的客户,该公司向我公司支付货款时被骗,该公司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因法院无法接收外币的诉讼保证金,KSI公司经与我公司协商,委托我公司为其垫付了该笔诉讼保证金,待诉讼结束后,法院会将该笔款项退回我公司。

  两笔待退款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亿德电瓷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盛宝铸造有限公司购买设备形成的,子公司支付了设备款,目前该设备已运至公司,经检验该设备暂时无法使用,待与对方沟通退款事宜,因此在其他应收款中列示。

  我们对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采用了检查、函证、分析性复核、替代、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分析了其他应收款项目下的各明细项目的形成原因、账龄、性质、可收回的可能性,并按照企业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应履行的相关审批流程进行了审计。

  问题六、你公司2016年度应收账款计及其他应收款提了1,109.68万元坏账准备,较2015年同期555.38万元增幅加大。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的回款情况,并结合你公司的回款政策说明相关计提是否符合审慎性原则;请你公司会计师就以上事项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与期初相比增加5,018.42万元,其中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增加2,653.7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增加265.38万元,4-5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增加926.1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增加463.09万元。综合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和账龄变化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增加。

  2016年末另外的应收款余额与期初相比增加136万元,其中1-2年账龄的另外的应收款增加158.75万元,3-4年账龄的另外的应收款增加154.71万元。综合另外的应收款余额增加和账龄变化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增加。

  2016年末公司五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总额为1,993.72万元,多属于业务尾款。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前几年为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加大了与贸易公司、地方电力项目施工单位及使用电站电瓷产品为配件的各主机厂家的业务往来,该类客户特点是账款周期长,回款速度慢,风险较大。公司已按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我公司虽然已对这部分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从未放弃对该账款的管理,公司这些年加强了应收账款催收,根据每笔账款所属区域均设有专人负责跟踪催收,且每年都有收回逾期账款。目前这些客户虽已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但其没有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且没有证据表明客户本身不具备清偿能力,因此公司没有核销这些客户的应收账款。2016年公司收回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回款126.65万元。

  因此,我公司认为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仍有收回的可能性,并未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该事项未违反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及要求,也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催缴和坏账计提等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跟踪,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历史回收情况,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坏账政策,在日常的财务核算中已按照相关政策及时、足额地提取了坏账准备。同时,公司的客户主要为电网公司,其信誉良好,应收账款和投标保证金的回收风险较低。

  我们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进行了审计,采用了检查、函证、分析性复核、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各明细项目的形成原因、账龄、可收回的可能性以及历史回款数据进行了分析,评估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政策的公允性。

  我们认为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符合审慎性原则,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合规的。

  问题七、你公司2016年度共计提了298.64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较2015年123.86万元增幅较大。请按照你公司存货的种类明细及数量,结合相关存货价格的时价及后续走势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以及会计处理的合理性。请你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就以上事项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我公司的产品生产采用订单式生产方式,现有的库存商品都有对应的订单,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是按照客户订单进行生产的库存商品,但是由于客户需要的产品型号有变动,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我公司对所供货物进行了调换,由于被更换的产品属于通用型号的产品,若以后有其他订单需要,仍可对外销售,但从谨慎性原则方面考虑,我公司对该部分产品计提了减值准备。

  对于公司的存货,我们执行了询问、检查、监盘、分析性复核和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

  我们分析了所有存货的库龄,审核了长期挂账的存货,将存货余额与现有的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各期的销售额和下一年度的预测销售额进行比较,评估存货滞销和跌价的可能性,本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按照订单生产的产品,由于客户改变供货要求而没有发出的商品,由于无法确定具体出售的时间,公司遵从审慎性原则,对该等产成品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八、你公司2016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期末数为1,093.49万元,较期初无变化。请说明你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项目下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明细、形成原因、性质以及你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请你公司会计师就上述事项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现就大连亿德金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德”)与大连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房屋、土地置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亿德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的全资子公司,主营绝缘子用钢脚,现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大连甘井子区同德路2号;兴源为注册于大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股东为沈阳沈西燃气有限公司。

  2006年3月,亿德与兴源签署《合同书》,约定亿德用其所拥有的位于甘井子同德路2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证载房产面积7,879.59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面积21,537.30平方米)与兴源新提供的厂区及新厂房进行置换,并由兴源向亿德支付搬迁补偿费500万元。

  2010年1月,兴源为亿德购置了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土城子村国有出让工业用地32,382.90平方米,并为亿德办理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同时,亿德将其拥有的位于同德路2号21,537.30平方米的国有出让用地变更至兴源名下。亿德、兴源对上述变动均无异议,均认可对方取得上述土地的完全使用权。

  2010年3月,亿德与兴源签署《房屋置换补充协议》,约定兴源负责在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土城子村32,382.90平方米地块上,按照亿德的要求为其建造面积为10,200.00平方米的新厂房、办公楼,待以上厂房等设施竣工验收后,亿德实施搬迁,在此之前亿德将无偿使用原厂区土地及厂房设施。

  此后,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大连新机场规划区域海域、陆域、空域实行规划建设控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亿德置换进入的土地被大连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大连市新机场规划建设区,对区域内的海域、陆域、空域实行规划建设管制,新工厂建设未如期开始。

  目前,亿德和兴源对已签署协议、各自拥有权属地块均无异议,但受机场规划影响,新厂建设进程受阻,搬迁工作暂无法实施。为此,合作双方正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省国资委沟通协调,以期加快推进实施该项目。同时,双方也一直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现亿德仍在位于大连甘井子区同德路2号地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因权属纠纷影响生产运作,企业经营亦有条不紊。

  亿德虽为大连电瓷提供绝缘子用钢脚,但大连电瓷有能力在市场上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同质同类金属附件,加之亿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故即使发生上述搬迁事项,也不会对大连电瓷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上述资产置换行为尚在进行之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鉴于目前只要有政府相关批准,置换行为既可实施的事实,公司将上述资产处理在持有待售资产中。

  公司子公司大连亿德电瓷金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做出资产置换决议,其后与大连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合同,将大连亿德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2号的经营用地、厂房与大连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进行置换。由于上述置换资产中涉及的土地,政府规划发生变化,造成公司该等交易事项需要等待政府的批复即可继续执行,公司与交易对方一直在积极推进交易的进行。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将大连亿德电瓷金具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问题九、根据年度报告,你公司固定资产中有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未办理完成产权证书,涉及账面价值5,434.61万元。请补充说明该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的形成原因;上述房屋及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以及办理进度;如未按时取得相应产权证书,上述瑕疵是否将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障碍。请你公司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我公司固定资产中未办理完产权证书的房屋主要有电站电瓷生产厂房、复合绝缘子高压试验大厅和宿舍楼三项,具体未办完产权证书的原因如下:

  1. 我公司电站电瓷生产厂房于2010年3月开始建设,至2012年10月建设完成,完工后,按照双方施工合同规定,我公司已经按期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但由于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多起经济纠纷,诉讼至法院,诉讼期间施工单位因争议未解决,不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经过法院多方协调,于2017年1月18日原告(农民工方)撤诉。目前,施工单位不存在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障碍,我公司与施工单位经协商现已开始办理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 我公司复合绝缘子高压试验大厅于2011年1月开始建设,至2012年1月建设完成,在2012年3月到2012年11月期间完成了该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于2013年底开始办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在办理环保验收过程中,国家发布了新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由于该项目在投入生产中会产生磁场辐射,根据国家新的规定,必须送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进行报批,在报批期间,经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一系列工作,最终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2月16日对我厂该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进行批复。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消防验收、环保批复,规划核实等方面的验收工作,现在正在整理工程档案,准备报送档案馆,之后再进行该项目的竣工备案及房产证的办理,预计年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 我公司宿舍楼于2012年6月开始建设,于2013年6月建设完成,于2013年底开始办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在办理消防验收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原来是按照200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1.4节要求“屋面防水层可以采用可燃材料,规范9.1.3(7)地上长度大于40米的疏散走道设置排烟设施”进行设计和施工的。但在消防验收时国家发布了新标准20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期中5.1.5节规定“屋面防水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如采用可燃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和8.5.3(5)节规定“地上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设置排烟设施”,因此我们按照新规范重新整改,完成后重新提请消防验收。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保批复、规划核实等方面的验收工作,现在正在整理工程档案,准备报送档案馆,之后再进行该项目的竣工备案及房产证的办理,预计年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对于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我们执行了询问、检查、监盘等审计程序。公司目前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明文件,主要是受施工方被诉讼无法协助公司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以及由于办理产权证明文件期间国家建设标准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一直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和协调,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上房产工作,公司目前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拟于2017年度中完成上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文件办理事项。上述瑕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障碍,公司可以正常使用该等房产。

  问题十、2016年你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532.86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9,802.07万元。请依据各子项目明细,补充说明可抵扣的依据、可实现性以及影响数。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5,871.29万元,另外的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67.60万元。

  2.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内部交易未实现的利润中,关联方之间销售形成的存货未实现利润1,834.18万元。关联方之间销售形成的固定资产未实现利润124.46万元。投资给子公司的无形资产净额1,005.80万元,投资给子公司固定资产净额146.13万元。

  3.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中,子公司大连亿德电瓷金具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亏损140.57万元;子公司大连盛宝铸造有限公司累计亏损128.58万元。

  4.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主要是公司对产品三包服务的保证,承诺的三包服务期限为三年,其中供货期为一年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107.82万元,供货期为两年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68.67万元,供货期为三年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66.98万元。

  5.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中体现的股权激励是因公司摊销股权激励成本是按照自然年度为一年来确认的,而股权激励计划中是以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为一个年度,因此我公司摊销2016年11、12月的成本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来列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对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需要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从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来开,预计未来会持续盈利;就上述几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言,我公司预计该资产在未来期间会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对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方面,由于母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预计未来我公司依然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其他子公司则执行25%的所得税的税率。基于以上各方面因素考虑,我公司对所列的各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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